院内各相关科室:
为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商洛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商院〔2017〕90号)《商洛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商院〔2025〕44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方式
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实行三级审查制: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初审,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二、工作日程
1.5月26日-5月30日
学籍科、教学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对2025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
2.6月2日—6月6日
继续教育学院对2025届毕业生各项学业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审。
3.6月9日—6月中旬
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终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202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终审。
三、相关要求
1.学籍科于5月30日12:00前在学生平台完成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工作,填写完成《毕业资格初审统计表》(见附件1)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统计表》(见附件2)上报学院审核。
2.学籍科指导学生填写《商洛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见附件3)并汇总,于5月30日12:00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1:商洛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统计表
附件2: 商洛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统计表
附件3:商洛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