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任少俭荣获“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师〔2015〕34号)文件获悉,我校被评为“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教务处处长李超、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任少俭被评为“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8月31日,陕西省教育厅召开2015年陕西省“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启动会,对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任少俭代表学校领取了奖牌和证书。
自2010年我省实施“国培计划”以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作为项目统筹和实施部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提升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省教育厅和广大参训学员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图/文 张浩)